2月3日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《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补充规定》。
2月20日 财政部发布《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还本付息办法》。
2月27日至3月5日 中共中央在郑州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(即第二次郑州会议)。会议主题是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和纠正“共产风”问题。
3月14日至28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厅、局长会议。讨论1959年国家预算安排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、研究农村人民公社财政体制和财务管理等问题。
3月20日 国务院转发财政部《关于目前企业财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的报告》。
3月27日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颁发《关于加强成本计划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》。
4月2日至5日 中共八届七中全会在上海举行。全会讨论了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,对上年武昌会议拟定的计划指标作了调整。
4月18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。会议审议批准了李先念《关于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草案报告》。
4月28日 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基本建设拨款限额管理的几项规定》和《关于基建拨款会计工作的若干规定》。
5月15日 国家计委、国家经委和财政部在成都联合召开“全国工业、交通企业成本工作经验交流会”。
5月18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税务局长会议,讨论对农村人民公社恢复征税,停办税利合一试点工作等问题。
6月1日 中共中央发出《大力紧缩社会购买力和在群众中解释当前经济情况的紧急指示》。
6月13日 中共中央发出《关于调整1959年主要物资分配和基本建设计划的紧急指示》,对一些产品的生产指标、主要物资的分配和基建规模作了压缩。
6月25日 财政部、农业部发出《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财务由农业部统一管理的联合通知》。
6月29日 毛泽东在庐山同一些领导同志谈经济工作。谈到经济管理体制时,他指出,“四权”(指人权、财权、商权和工权)过去下放多了一些,快了一些,造成混乱。应当强调一个统一领导,中央集权。下放的权力,要适当收回。
7月2日至8月16日 中共中央在庐山先后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。会议初期定的议题是总结经验,纠正“左”的错误,会议后期转向批判所谓“右倾机会主义”错误。
7月31日 中共中央作出《关于当前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几项决定》。其中,强调要划清基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界限。
8月17日 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若干规定》。
8月26日 国务院根据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建议提出对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调整意见,并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。
8月31日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国营工业企业生产费用要素、产品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的几项规定》。
9月24日 国家计委、国家建委确定新上一批基建项目,以后,11月22日又确定追加基建投资13.6亿元,使国家基建投资总额达到281亿元,重新回到调整计划前的水平。
9月29日 国家计委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1960年国营企业若干费用划分的规定》。
10月10日 国务院决定,即日起,提高大豆、花生、甘蔗、甜菜、菜牛的收购价格。
10月31日至11月27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,讨论在财政工作中如何贯彻政治观点、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的问题以及1960年财政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。
12月19日 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《关于清理资金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报告》。
12月22日 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《关于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的报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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